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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北市京華城案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鬼次郎    時間: 2024-9-10 03:19 PM     標題: 北市京華城案

吵來吵去,其實就是在吵房子能蓋多點大些而已.

因為都市地區蓋房子是有規定,一塊地在蓋的時候,會考慮的是建蔽率,也就是100坪的地,你要蓋多少坪的地皮.

第二個就是容積率,100坪的地,蓋了100坪的樓地板,那就是100%的容積率.

但是你不會把100坪的地皮全都拿來蓋,得參考建蔽率,一般百貨公司廣場前都有一塊很大的空地,建蔽率不算高.

若以50%的建蔽率來算,100%的容積率就可以蓋上兩層樓.

依照都市規劃法,每個區塊的用地的容積率都有法定數值,商用地通常容積率會比住宅區高些.

而新聞中爭議的是獎勵的部分,容積率是法定的,但是可以透過獎勵提高.

而這些獎勵也是法定的,從台北市公告文件中,可以看出獎勵的辦法分為全市的設立里民中心,社會住宅和各區的幼兒園,長照機構等.

還有就是耐震度的提升和綠建築.

簡單來說就是公益屬性,而且都有法規明確規定.

而這件案子之所以被認定是違法,就是因為建商搞一些名詞,覺得自己蓋的京華城,可以提高容積率.

這當然是在鬼扯,所以沒人敢同意,最後市長強勢命令下通過.

所以市長圖利廠商這條罪是跑不掉的.

除非副市長學馬英九的做法,讓屬下硬扛責任,市長全部不知情.

這當然也是在鬼扯,但是法官相信就好,總之責任100%跑不掉,至於市長是不是不知道,那就得看法官怎麼判了.

但是這還是得在沒有找到市長有拿錢的情況下,拿了錢還說不知道,這就連自己人都不信了.

柯P說自己不知道,呵,呵,也就一個案子圖利廠商200億而已,讓台北市民損失200億的錢,這很重要嗎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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