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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[檢舉「抱娃單手騎車」不舉發? 警:手機錄影未「顯示時間」][奇摩新聞][114.4.1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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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8qc2gk91
時間:
4 天前
標題:
[檢舉「抱娃單手騎車」不舉發? 警:手機錄影未「顯示時間」][奇摩新聞][114.4.12]
新北市 / 潘昱瑔 游育驊 報導
新北市新莊區一名男子投訴,日前看到有民眾沒戴安全帽,單手抱小嬰兒,單手騎機車,相當危險,於是用手機拍下影片檢舉,但警方卻不予舉發!原來關鍵點在於,手機影片不像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,註記了時間點,而且這名男子的手機影片進入系統,無法顯示「EXIF資訊」,證明拍攝時間,即便在手機中能閱讀,但智慧型手機,可任意更改時間點的功能,警方不能採納,自然無法成案。因為包括時間、地點和畫面都要清晰,檢舉才會受理。
男子沒戴安全帽,還一直轉頭張望,機車搖搖晃晃,全因他單手騎車,另一手竟抱著一位小嬰兒,被民眾拍下檢舉舉發,記者游育驊,記者游育驊說:「實際來到,這張照片現場,新北市新莊的住宅區附近,附近的人員是來來去去,不過卻有民眾看到危險行為想要檢舉,新北市警局卻不予舉發。」
投訴民眾說:「之前也有檢舉過,在台北市發生那那時候我也是一樣的做法,就有受理成功,那我不知道為什麼新北的就沒辦法,應該檢舉利用這個罰款,來警惕一下這位男性。」
同樣的檢舉流程,不同單位受理與否竟有落差,民眾投訴這次收到警方通知,沒有浮水和EXIF資訊,無法進行查證,即便檔案本身有紀錄拍攝時間,竟也因為這個功能無法被採納,新莊分局交通組巡官呂柏緯說:「有一個可以調整的畫面,他點進去可以去做時間的更動,那我們就會懷疑這個照片有變造的可能,我們當然就會不予舉發。」
點一下修改,生成時間竟能任意改變,也因為智慧型手機的特性,無法作為影片檢舉的相關證明,3C達人廖阿輝說:「還是有可能可以竄改,要看警方那邊接受格式的規定問題。」
相較於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,上頭清楚註記時間點,民眾拍下的手機影片,交通組在受理時要件缺一不可,攤開交通違規檢舉,需要有準確的年月日時間,地點也要有門牌號或明確地標,以及清晰的車牌照片或影片才能受理,相較其他正確範例本案檔案打開後,並無法看到照片的準確時間,警方難以進行查證,畢竟檢舉影像警方也不能照單全收,就怕其中檢舉有誤,民眾想伸張正義,恐怕得留意成案要件,才有機會檢舉不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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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容易造成他人危險的危險駕駛本來就該舉報該罰,但卻比起那些不影響其他人的輕微違規相對困難很多,這就是台灣的警察和律法制度。
作者:
aa0975707559
時間:
4 天前
又學到一招以後沒時間都不算違規阿
作者:
mw232
時間:
4 天前
奇怪
人家單手抱小嬰兒,單手騎機車干你檢舉魔人鳥事
古時候常山趙子龍當年還騎馬懷抱阿斗殺出重圍的
是管海邊的逆
作者:
molitor
時間:
4 天前
看來真的還是要搞清楚,不然真的是白作工
作者:
金凱杜
時間:
4 天前
這樣真的看不清楚是不是真的單手抱 還是有綁在胸前
作者:
davidchamg
時間:
3 天前
檢舉也要講求證據,避免有心人士拿來濫用。
作者:
cuc185016
時間:
3 天前
既然檢舉不受理的話,實在不用再去管別人了,碰到這種的,自己就離遠一點或者改走別條路
作者:
burtonway78
時間:
3 天前
民進黨政府沒交通部長嗎?
作者:
雨天等放晴
時間:
3 天前
很危險 誰撞到真的誰衰
作者:
powermodule
時間:
3 天前
對於這種事,傾向"管很大"喔.
交通處罰法已經很多了,但不少行為要罰很難,罰了麻煩.
隨便說說.
1.行人路上啪啪亂走,隨機遇到,相當奇行種.
2.貨車堵路,過去要跨雙黃線,逼人違規.
3.極右派,極端的靠右,擋住右轉的.
4.家門口有紅線,禁止停車.
5.垃圾車造成塞車.
...很多.
若說一輛機車坐4人,還搭載一條狗,是不是很想檢舉
想說,沒事就沒事,有事要自己承擔,不需要假仁假義的關心(檢舉)
完.
作者:
ln.yao
時間:
3 天前
不量的示範...這樣很危險耶
作者:
heidguy
時間:
3 天前
重點是要注意自己和用路人安全
作者:
zogol
時間:
前天 09:37 AM
這種沒有出事前沒有人會理的,都是出人命後再來檢討…
作者:
im_nights
時間:
昨天 07:58 AM
所以沒有時間浮水印的舉發,所有違規現象都不算違規。
學到了....
作者:
magiklee
時間:
昨天 10:48 AM
本帖最後由 magiklee 於 2025-4-15 10:49 AM 編輯
我個人是覺得,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有過車禍的經驗告訴我,你想請警察調錄影,他們常常會告訴你,路口沒攝影機或是壞了,就是不給你,直接跟你說,自己想辦法跟對方和解,目的就是他們不做好人,但也不做壞人,不會主動提供錄影資料,一切都要自己想辦法,他們也就直接省了很多事情了。
作者:
5632
時間:
昨天 09:09 PM
警察沒錯啊,沒時間 怎麼知道什麼時候發生~
作者:
terry_x_man
時間:
18 小時前
本帖最後由 terry_x_man 於 2025-4-16 01:37 AM 編輯
原來沒有顯示時間不予受理,這倒是學到新的規矩,下次一定給壞人檢舉一下,我家附近一堆人違停
作者:
proket
時間:
18 小時前
人為檢舉有太多可以操作的空間了,還是見人見智,安全第一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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